【编者按】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落实“六稳”“六保”的首位任务。省政协聚焦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就业问题,开展专题协商,组织广大委员和专家学者深入调研、建言献策,为我省扎实做好就业工作凝聚共识,提供有益参考。
发展新就业形态促进灵活就业
“当前,数字化就业、远程就业、带货网红、共享员工等新就业形态大量涌现,劳动者的就业选择更多样、就业方式更灵活。”省政协常委白和平表示,新就业形态正在成为解决重点人群就业的重要渠道。
在白和平看来,新就业形态有别于传统就业方式,“新”在四个方面:一是领域新,包括网商、电商、分享经济、社群经济等;二是方式新,就业者与雇主的联系不是通过传统的“单位制”,而是互联网平台;三是手段新,求职者通过互联网创业不再依托传统的招聘会、就业市场,而是大数据技术和移动互联技术;四是观念新,灵活就业、多重身份兼职成为就业新观念。
白和平认为,新就业形态的蓬勃发展将是大势所趋,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尊重新业态劳动用工的市场规律,对存在的一些问题既要包容,稳妥审慎出台管理政策,防止一上来就管死;又要规范,合理界定新业态劳动用工的不同类型,进行分类规范引导。建议明确新就业形态的法律地位,为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运转,最大限度地激活“灵活就业”,从法律层面,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内容,纳入到法律框架的调整范围之中,出台关于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涉及劳动用工服务、社会保障、处理劳动纠纷和维权等内容提出具体意见。就业支持政策要延伸覆盖到新业态从业人员,打破以用人单位为参保主体的传统社会保障参与渠道,增加劳动者直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参保模式,为新就业从业人员提供更为便捷全面的社会保障支持,支持就业者线上缴纳社保,突破地域限制。各级人社部门要针对新业态企业劳动用工特点,指导规范企业依法用工,分类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健全劳动保障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推进“互联网+监管”,协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加强对新业态企业用工违法行为的联合预警防控,落实监管责任,维护新业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打好保就业政策“组合拳”
“面对愈发错综复杂的就业形势,各级要打好保就业政策‘组合拳’,避免出空招,力争‘拳拳到肉’。”省政协委员周小红建议,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建立全方位的宣传网络,达到信息宣传全覆盖、一体化和高效化目标,深度挖掘农村劳动力潜能。重点打造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使就业信息宣传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同步。逐步完善就业服务网络,做到就业服务“零距离”,确保就业信息及时延伸到每一户、每一个企业。采取电视台主播、网红直播带货模式等,帮助农户解决农产品滞销难题,助力返乡农民工就业。
周小红提出,变被动介入为主动服务,不断构筑及时贴心的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提前监测机制,始终将调研工作寓于就业服务工作之中,用劳动力市场动态的第一手资料来指导工作的开展,深入了解企业用工结构和趋势、缺工情况,预判服务重点。进一步完善失业预警机制,针对疫情期间企业停产、关闭,批量人员面临失业的情况,提前深入企业开展沟通协调和调查摸底,把企业用工信息和就业岗位送到停产企业车间、班组,送到失业人员手中。进一步完善“个性化”服务机制,建立登记销号制度,“一对一”进行跟踪服务。变过程培训为效果培训,不断提供精准匹配的技能培训。结合区域产业结构,整合培训资源,部门联动、合力攻坚,提升培训的专业性和实用性,确保受训劳动者毕业即可直接上岗。瞄准企业需求,做实企校联培,以服务企业需求为重点,指导企业针对性地开展岗前培训,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新员工培训。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布局,实行“一片一策”“一村一策”以及订单培训、定向培训等个性化培训方式,与地方农业产业密切结合,组织开展特色农业培训和转移就业技能培训。
让贫困劳动力端稳“饭碗”
“今年受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对贫困劳动力就业造成较大冲击。”省政协委员杨森认为,当前要深入实施“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积极发展新业态,立足当地资源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强化带贫主体与贫困劳动力之间的利益联结,实现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深度融合。
杨森建议,由相关省直单位牵头,结合职能职责、整合部门资源、发挥政策优势来共同开发劳务就业岗位。要强化部门协同、政策衔接保障就业。政策扶持要有特惠性,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根据带贫人数,增加信用贷款支持,落实尽职免责制度。政策标准要有统一性,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的年龄与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要一致。政策执行要有延续性,包括就业扶贫在内的各项扶贫政策应保持长期稳定,让贫困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要强化培训实效,技志双扶促进就业。在培训内容上,坚持扶智与扶志相结合,开设“共上扶志一堂课”,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在培训方式上,灵活采取订单培训、定向培训、田间课堂、线上培训、以工代训等多种有效形式,帮助贫困劳动力培训后就能就业。
“进一步规范扶贫公益岗位管理,通过开发公益岗位托底就业。”杨森认为,岗位开发要精准化,根据村级可开发岗位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安置的贫困劳动力就业条件,按需设立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村级开发、乡镇审核、县级批准。岗位聘任要规范化,由贫困户申请,村级研究公示,乡镇进行复核,确保上岗人员与岗位需求相匹配。岗位监管要日常化,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督相结合,规范签订劳务协议,严格考勤、动态监管,在岗领补、有序退岗,防止公益岗位福利化。
提升退役军人创业服务水平
“退役军人是宝贵的人力资源,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对于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省政协委员孙奇志认为,要进一步提升服务关爱水平,在军人退役前,军地双方配合,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组织退役军人全员适应性培训。重点宣传扶持政策、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开展求职心理健康教育等,帮助退役军人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培养就业技能,真正实现“在役时宣传,退役后落实”。
孙奇志建议,研究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鼓励退役军人参与社会治理、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鼓励优秀退役军人到基层组织担任专职工作人员。完善省、市、县三级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机制,建立健全工作联席制度,实现部门间信息数据资源共享。针对退役军人中高学历人群逐年增加、学习需求有别于在校学生的实际状况,灵活设置培训课程,加大高层次培训的比重;灵活确定培训方式、学时学制,满足退役军人多样化需求;加大“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比例,实现“培训即就业,入校即入职”。
“建立实时共享、上下联动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退役军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平台,打通用人单位与退役军人之间的信息堵点。”孙奇志提出,为退役军人优先提供创业场所,鼓励单独新建或与现有资源整合利用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和创业园区,各级财政应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制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专项扶持政策,设立专项基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推出类似“拥军贷”的专项金融产品,适当降低退役军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门槛;将退役军人创办中小企业列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重点服务对象,优先给予增信等融资扶持。
落实残疾人群体帮扶举措
“残疾人受教育程度和职业技能偏低,就业竞争力不强,在择业上受到较多限制。需要我们在政策上给予更多的支持。”省肢残人协会名誉主席何宗文提出,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纳入就业整体规划、劳动保障监察范围,认真落实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相关规定。研究出台向持证持照残疾人经营户每户一次性补贴的具体政策,以利其纾困。采取兜底措施帮助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实现1人就业,扩大出口退税企业残疾人用工范围,倡导结对帮扶,统筹推进就业。
“要想方设法增强残疾人灵活就业能力。”何宗文建议,开展残疾人比较欢迎的实用技术培训,比如聋哑人以服装裁剪、盲人以保健按摩、下肢残疾人以烹饪、电商等为主要内容,提高残疾人就业技能。按照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尽快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制度。鼓励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残疾人灵活就业,城镇应多开辟优先供残疾人就业的摊位,如小维修、擦皮鞋、小缝补等,真正做到既能拓展残疾人就业途径,又方便老百姓日常生活需求。同时,要加强关爱力度,用人单位要加强无障碍卫生间、电梯、通道等无障碍环境设施改造和建设力度,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便利。
责任编辑:杨力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