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多项人事任免案。
决定任命
高宗祥为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洪禹候的省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
陈学东的省十三届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系调离安徽)。
免去周榕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系职务变动),王新林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系退休)。
免去高宗祥的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系职务变动)。
责任编辑:杨力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