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高唱党风廉政建设正气歌
2019-01-31 07:13:39 来源:

          2018年,滁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部署,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双重职责,聚焦主业、担当作为,围绕大局、创新实干,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了政治生态持续向好的局面,为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开创现代化新滁州建设新局面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聚焦学通弄懂做实,先后召开市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研讨等34场次,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市纪委常委会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大的政治要求、最重要的政治纪律、最根本的政治规矩,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恪守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做到五个纯粹

 

二是深入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组织全市90个市属参学单位,8个县市区及所辖600余个党委(党组),共9700余个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以鲁炜、“陈、杨、周”“韩、江”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的“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围绕六聚焦六整肃,认真抓好学习教育、集中研讨、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四个关键环节,认真查摆整改吸取“韩、江”案件教训方面存在的“四重四轻”等问题,进一步推动并促进了滁州政治生态的净化优化。同时,巩固拓展专题警示教育成果,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意见》,实现警示教育的规范化。

 

三是深入开展“三查三问”。聚焦政治上、工作上、作风上的突出问题,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问责,着力整治。三查三问开展以来,全市共检查发现问题308个,整改268个,通报问题15个,问责县处级党组织12个、县处级领导干部25人。印发“六个一”专项方案,推动形成常态化督查问责、解决问题长效机制。

 

二、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是积极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2018116日,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标志滁州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圆满完成。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权限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内设监督执纪部门编制数分别占总数的82.05%84.13%。全市监察对象由原来的1.3万人增加到5.68万人,比改革前增长了336%,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把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运行机制、衔接机制和协作机制,形成了运行顺畅、制衡有力的反腐败工作格局。

 

二是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优化派驻机构设置,统一将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更名为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健全管理考核制度。制定《滁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派驻机构的年度考核、任免奖惩、交流轮岗等事项,激发派驻机构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的权威和的优势。督促指导派驻机构发挥探头作用,2018年,市直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308件,同比上升54%,立案59件,同比上升25.5%

 

三、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完善《中共滁州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紧盯重要节点,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贯彻落实。2018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0个,处理42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7人;分40个批次对191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深入开展酒桌办公”“亲商助廉等专项整治,查处问题38个,处理5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

 

二是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印发《深入开展“三查三问”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方案》,大力整治4个方面16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2018年,全市共梳理发现问题292个,已整改231个。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4个,处理5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5人。市委常委会先后2次专题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将整改推进工作与三查三问结合起来,抓落实、立规矩、建制度。

 

四、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估、述责述廉和全程记实,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加大问责力度,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力的,实行一案双查。2018年,全市共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95件,问责120人,给予党纪处分50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探索实践容错免责制度,对41项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事项予以备案,树立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在全市开展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维护政治生态的大讨论和受处分干部暖心回访活动,鼓励干部积极作为,敢于担当。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积极实践运用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方式,不断强化近距离、全天候、可视化的日常监督。全市共开展咬耳扯袖谈话15525人次。动态管理全市993名县处级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52人次,提出暂缓或不宜使用意见12人次。充分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为监督执纪和调查处置提供有力支撑。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043件,处置反映问题线索4293件。

 

三是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操作指引》,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2018年,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置414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910人次,占70.3%

 

五、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常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29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8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5人、乡科级干部179人;移送司法机关32人。严肃查处了定远县政府原副县长、定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戴勇,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办事处党工委原书记赵诗源等一批有影响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凤阳县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史成龙和南谯区乌衣镇党委原副书记朱龙余自动投案,交代违纪违法问题,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六、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建立扶贫领域举报市县乡三级联动机制,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重点督办和提级办理,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2018年,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45件,处理44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65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涉案金额211万余元。对照省里《在滁州市约谈会上的通报》指出扶贫领域问题,迅速启动问责,对12个党委(党组)、81人进行严肃问责,其中市厅级干部4人。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8件,查处问题15件,处理21人,其中给与党纪政务处分9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七、坚持巡视巡察一体推进,构建上下联动监督网

 

一是全面抓好巡视整改。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责任意识,进一步细化实化整改工作。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的5个方面22个整改问题,已整改完成18个,基本完成4个,修订完善各类制度74个。

 

二是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对24个市直单位、4个国有企业、9个街道党组织开展2轮常规巡察,对12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脱贫攻坚任务开展专项巡察,对4个市县卫计委开展卫计系统专项巡察,对8个县(市、区)、8个市直单位环保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机动式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3316个,移交问题线索242件。对五届市委第四、第五轮被巡察33个单位党组织集中回访检查,整改完成率达89.8%。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对我市定远县、天长市、来安县、南谯区的巡视工作。

 

八、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突出政治建设。自觉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定期报告工作情况,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主动请示报告。加强能力建设。先后组织开展全市千名纪检监察干部融合培训、学习贯彻《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工作规则》等专题辅导。选派98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级以上培训,抽调300余人(次)参与办案、巡察等,通过跟班学习、以干代训,增强日常监督、执纪审查、监察调查本领。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制定《滁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内控管理规定(试行)》,完善工作回避、保密等管理制度。严格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工作机制。对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等行为,进行报告和登记备案。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零容忍,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2018年,全市共办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7件,处理1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坚决做到清理门户,纯洁队伍。(杨邦文 吴婕 记者 陈义山)

 

责任编辑:杨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