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安徽省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方案》,要求在交通、水利、能源等七大领域重点工程项目中,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尽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就业增收,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对促进有效投资、稳就业保民生、推动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要意义。实施方案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谋划实施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时,妥善处理好工程建设与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关系,在平衡好建筑行业劳动合同制用工和以工代赈劳务用工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结合当地群众务工需求,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尽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就业增收。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和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中积极实施以工代赈。鼓励非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
在实施对象范围方面,方案明确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领域和重点工程项目范围,主要包括交通、水利、能源、农业农村、城镇建设、生态环境、灾后恢复重建等7大领域。在具体实施上,方案明确,项目业主单位提出用工需求,以县域为主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参与,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精准做好务工人员培训。
方案特别明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有关市、县人民政府要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尽量扩充以工代赈就业岗位,合理确定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标准,尽可能增加劳务报酬发放规模。施工单位要建立统一规范的用工名册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经务工人员签字确认后,原则上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劳务报酬发放至本人银行账户,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送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坚决杜绝劳务报酬发放过程中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记者 刘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