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多地试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2021-11-23 10:31:00 来源:

10月底,界首市共有5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成交,土地出让收益6000多万元。记者近日从芜湖、阜阳、滁州等地了解到,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这些地方都开始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挂牌入市的“破冰之举”。我省也正出台政策,积极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入市已“破冰”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介绍,此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想上市交易,得先将其转为国有性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直接入市了。

新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

这一规定,不仅明确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直接入市,更强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国有土地同价同权,结束了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的二元体制,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扫清制度障碍,对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新政迅速掀起各地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热情。8月30日,在全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该县首批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成功入市交易,4宗地块成交价共989.6万元;10月27日,芜湖市湾沚区挂牌的6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中出让,累计成交面积50亩,成交金额1340万元;在六安市,自金寨县2017年开启全省首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以来,全市加快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步伐。据统计,2020年以来,该市新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14宗,入市地块每亩成交单价在20-39万元之间,与同区域规划区商业用地价格基本相同。

入市待规范

10月18日,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安徽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是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且已依法办理土地所有权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现状为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在一定年限内有偿使用。”“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统筹考虑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产业布局,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村庄规划时,统筹合理安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鼓励将存量集体建设用地规划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

《征求意见》提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主体是代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入市程序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应当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确定入市方案、委托、收益分配、资金使用等事项,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当按规定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在土地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开发布交易公告,公布宗地的基本情况和交易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具体交易流程可参照国有建设用地有关规定执行。”

收益分配是关键

在省农业农村厅相关专家看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过去的“增减挂”政策有着明显区别。“过去搞‘增减挂’,将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到城市,农村建设用地并没有真正在农村经济建设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并且不少地方‘增减挂’的经济收益都被县(市、区)统筹使用,村集体和村民从中获利十分有限。”他认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能够将土地资源留在农村、就业岗位留在农村、收益留在农村。

界首市田营镇吴桥村党总支书记张子杰介绍,以该村为例,此宗土地的出让能为村里带来4000多万元集体收入。有了这笔资金,将能更好地改善基础设施和村居环境,也能为当地村民提供大量就近就业岗位。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价同权入市后,收益不菲。为此,《征求意见》提出,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由市、县财政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征收,按不高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的15%征收。同时强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所有。集体内部分配入市收益时,按照集体经济组织不高于35%、成员不低于65%的比例执行。集体经济组织所得入市收益主要用于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程劲虎表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历程坎坷,目前已经迈出第一步,解决了土地怎么来、谁来入市、怎么入市的问题。下一步,该市将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土地收益调节金等重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将集体土地入市同乡村振兴这盘大棋相联,真正实现农村土地资源大盘活,显现土地合理价值。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工作人员认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应着眼于长远,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空间管控边界,依法控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促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记者 张玉芳 通讯员 储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