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按照涡阳县医疗保障局文件要求,6月27日,在涡阳县龙山镇卫生院三楼大会议室组织全院职工学习第(735)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本条例7月1日正式实施。
医保科人员带领职工认真学习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本条例五章50条,从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解读,使全体职工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内容领悟更加全面、更加深刻。
最后,张杰院长要求,一是全体职工要认真学习条例原文,充分讨论,理解条例精神;二是本条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有法执行,做到心中有数,规范运用,真正把医保条例贯彻到底;三是更合理、自觉地用好医保基金,依法依规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张建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