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 日,一场特殊的入矫宣告仪式在肥西县司法局高店司法所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家中进行。由于该矫正对象患有支气管疾病加上年龄较大,行动不便,高店司法所工作人员采取人性化方式主动上门为其办理入矫手续并进行入矫宣告及入矫教育,这一人性化的执法过程让社区矫正对象在上好入矫第一课的同时,感受到司法刑事执行过程中的力度与“温暖”。
另据了解,4月8日,夏某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肥西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但是由于其患有支气管疾病且年龄较大行动不便,为确保社区矫正规范性,防止脱管漏管,在严格执行入矫程序的同时决定对其实行“上门服务”,为其办理入矫手续的同时,对其家庭状况及身体状况进行全面了解,为其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告知其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社区矫正规章制度等,并叮嘱监护人履行好监管职责。夏某对工作人员上门开展工作表示感动,同时表示一定遵守各项法律规定。(陈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