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队伍,努力推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法治化,实现辖区内社会经济新一轮跨越式发展。4月25日,怀宁县金拱镇司法所联合镇企业办、安全办到辖区塑料厂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送《安全生产法》进企业。结合目前辖区企业安全生产的现状以及安全生产事故产生的原因,重点讲解《安全生产法》中关于安全生产经营者、管理者的责任与义务。
送《刑法修正案(十一)》进企业。结合《刑法》中有关安全生产的犯罪行为、对事故隐患责任人员的刑事处罚力度,并重点讲解《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安全生产内容修改的部分,如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关闭破坏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和篡改、隐瞒、销毁数据信息的犯罪等。
本次“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共有20余家企业主参加法治学习,共发放法治宣传各类材料100余份。(汪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