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五河县大新镇纪委始终坚持把推进脱贫攻坚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通过四项措施履职尽责为精准扶贫工作保驾护航。
强化党员干部管理,推进作风建设。镇纪委结合各村不同情况,分别在9个村推行“监督举报箱”,凡是涉及脱贫攻坚事宜,一律实行党员干部承诺制,签定廉洁履职承诺书,对涉及的事项兑现承诺,镇政府便民服务大厅对涉及财政、民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就业服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涉农服务窗口,建立办理事项登记、评价制度,要求工作人员为群众主动服务、热情周到,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将干部作风、实绩评价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力求使全镇的干部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落实制度保障,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了目标管理制度,镇纪委与各个行政村签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廉政为民纳入效能考核中,特别对涉及产业扶贫项目纳入目标管理。完善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产业扶贫重大决策、支农惠农项目建设等情况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村级集体资产、资金、资源“三资”管理制度,完善产业扶贫项目招投标、土地流转、采购监督制度。
完善约谈制度,强化问责约束。建立镇、村约谈制度,由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对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村支部书记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点题、提醒、警示、诫勉、约谈。同时严厉查处发生在贫困户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做到上级有要求,群众有期盼,自身有需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章党规党纪,通报中央、省、市、县纪委对涉及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敲响警钟,勒紧纪律弦,要求全镇党员、村组干部严格按照精准扶贫、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对照检查、主动作为,把各项惠民政策公平公正的落实到每个贫困户家中。
加强督查,严格问责力度。针对群众关注脱贫攻坚的热点、难点问题,严格畅通监督渠道,在镇政府单独设立纪委扶贫工作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对扶贫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扶贫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及时向纪委举报,拓宽了信访举报渠道。同时镇纪委成立督查组,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等进行重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真正做到让干部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圆满的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宋新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