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贯彻中共怀宁县委办、县人民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皖河干流怀宁段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雷埠乡多举措开展禁捕工作。
底数摸清到位。采取乡干包村、村干包户的方式对乡内太阳河、泥塘沟河、麻塘湖等水域开展退捕鱼船渔民信息摸排工作,核准退捕鱼船渔民基本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确保渔船渔具退出到位。
保障落实到位。按照长江禁捕政策要求,切实维护退捕鱼船渔民的社会保障权益,对符合退捕鱼船渔民按规定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同时该乡还结合河长制及相关工作,全过程跟踪服务、全方位帮助解决问题,确保退捕鱼船的渔民退得出、稳得住。
巡查管理到位。乡农业站、派出所、水利站、河长办加大对辖区内水域巡查监管力度,充分利用乡村两级河(湖)长巡河制度,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和非法捕捞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办案,对构成犯罪的视情节轻重移交公安机关和渔政管理部门处理。
宣传引导到位。结合河长制工作、扶贫走访及志愿者入户宣传等方式,组织开展中共怀宁县委办、县人民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皖河干流怀宁段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向捕鱼户、鱼业经营户宣讲禁捕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升全民生态意识,鼓励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营造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确保禁捕工作落到实处。(陈凤宽)
责任编辑:杨力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