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6月15日,濉溪县濉溪镇民宗办会同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对辖区内4个宗教活动场所(黄桥、八里、杜庙、蒙村)开展财务管理专项指导。

指导组现场查看了相关场所近年来的财务状况及资金制度执行、各类往来账项情况,帮助宗教活动场所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在指导过程中发现,各宗教活动场所均配备了财务管理人员,并对各项收入支出登记入账,但在规范化管理方面还有一些差距,针对相关问题,指导组现场进行了交流指导。
本次指导工作,旨在提高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工作基础,通过日常指导,提高其财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刘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