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刘桥镇:壮大村集体经济 ,为村民代缴部分新农合
2021-11-12 11:26:10 来源: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目的就是为村民谋福利”,濉溪县刘桥镇周大庄村党总支部书记丁怀学与主任周斌异口同声地说。随着村集体经济逐年增加,村里的老百姓高兴地说:“村里自2014年以前就为我们垫付新农合了,今年缴新农合,我们一个人缴220元,村里代缴100元,村有集体收入真好,每年都会花一二十万为我们老百姓垫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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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庄村共10个自然庄,常住人口2800多人,自从搬迁至刘桥五期,老百姓的生活环境质量得到了提高,平均人均纯收入提高到1.8万元。因为地处塌陷地段,发展产业受限,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以房屋、土地流转等出租,村集体经济收入呈递增趋势,今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0万元,为全村村民代缴部门新农合约26万。
 
乡村振兴,主要是通过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为村民办好事、办实事。村民生活水平提高了,才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增添强劲动力。(赵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