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1日上午,《铜陵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该市行政会议中心召开。
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法制工委及市文明办有关负责人分别就该条例的现实意义、主要内容、《条例》中市民普遍关心的关于杜绝不文明行为的具体措施、罚则,以及宣传教育和下一步贯彻施行的主要举措等回答了记者提问。同时希望各媒体加大对条例的宣传解读,对该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弘扬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社会新风尚,推动《条例》施行进行深入宣传报道。
据了解,该《条例》于今年5月6日经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并经7月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批颁布出台,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该市首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以法治涵养文明的“铜陵蓝本”正式诞生,对进一步增强公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余国章 王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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