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22日从宣城市民政局获悉,从7月1日起,宣城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将惠及该市87000余人。
宣城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590元/月/人提高至640元/月/人,全面实现低保城乡统筹;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1055元/月/人提高至1140元/月/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770元/月/人提高至850元/月/人。
宣城市不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优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据统计,截至5月底,该市共有低保保障对象73905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3425人。今年以来,宣城各级民政部门按时足额累计发放低保金15718.91万元、特困供养金4380.86万元,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记者 张敬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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