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多措并举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
2021-03-19 14:31:54 来源:安徽经济新闻网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3月15日,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隐患源头治理及春季用电安全,安徽省滁州供电公司与滁州市电保办联合属地县供电公司开展“进集镇、进商铺、进工地”,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和多部门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防电力设施外破“进乡镇”。在滁州市各乡镇,一个个“红马甲”的志愿者在集镇的街头巷尾、商铺里流走,通过现场讲解和发放宣传物品向群众宣传《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针对当前时节,已进入春季,气温开始回暖,各县经济项目建设也迎来施工的黄金期,植树、放风筝、垂钓等民间活动也日趋频繁。这些活动也是造成电力设施破坏和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隐患。安徽省滁州供电公司和滁州市电保办联合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组织属地供电公司深入村镇集市,避免危及电力设施的现象发生。

防电力设施外破“进商铺”。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用电和电力设施保护意识,营造电力设施保护安全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安徽省滁州供电公司和滁州市电保办宣传人员把印有“高压线下禁止钓鱼”购物袋、电力安全知识宣传单页等,送到县城的较大的购物超市以及各渔具商店,着重提醒广大消费者“安全用电、安全垂钓”。

防电力设施外破“进工地”。针对滁州目前在建重点工程,安徽省滁州供电公司和滁州市电保办组织力量深入到滁州市定远县池河镇明巢高速3标段、来六、滁天等高速公路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涉电专题安全培训,告知其电力设施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违章操作破坏电力设施的严重性和现场大型机械施工人员安全注意事项。明确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施工作业,必须办理电力行政许可,悬挂警示标牌,做好各类防护措施并达到相关标准后方可施工,如无法确定与电力设施的安全距离需要指导监护时,供电公司人员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为施工保驾护航。

活动中,安徽省滁州供电公司和滁州市电保办深入施工工地及企业20余处,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解答群众用电疑问及电力设施保护知识100余次,提升了广大群众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观念,得到社会对电力设施保护的理解和认可,在社会营造了关注电力设施保护的良好氛围。

据安徽省滁州市电保办工作人员介绍,真实而生动地向群众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严重后果以及破坏电力设施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图文并茂的宣传方式使公众进一步加深了对保护电力设施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出打击违法犯罪、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良好氛围,引导公众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有效提高群众电力设施保护及电能保护意识,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宋卫星 周晖 丁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