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特殊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规范两节期间市场秩序,1月10日,巢湖市天河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特殊食品市场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确保节日期间群众“舌尖上”安全。
此次专项行动,该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定义,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含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婴幼儿奶粉、脑白金、红牛等都属于特殊食品检查。
同时,检查首先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和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摸排检查,以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经营户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其所经营的特殊食品是否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效,重点查看商家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及记录等有关制度,督促经营单位落实特殊食品监管主体责任。
其次,规范经营,对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提升行动,以商超、药店、母婴店、食杂店、等为重点场所,以“四有四无”(即有证有照有台帐有专区(专柜),无假冒无过期无变质无过错投诉)为基础,督促经营者解决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提示牌设置、保健食品消费提示信息标注、超许可范围经营、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等问题,规范特殊食品经营行为。此外,加强宣传预防,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科普宣传,强化特殊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及风险防范意识,坚决防止以“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情况出现。
(汪宏涛 东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