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淮北市濉溪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分调裁审”机制,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近日,该院立案庭法官高效化解了赵某等17位农民工诉王某、刘某等24位农民工诉马某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从开始调解到达成协议,用时仅3小时。
今年7月,赵某、刘某等两组施工队的工人分别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王某、马某给付拖欠的工资。经协调,赵某等人与王某、刘某等人与马某在劳动监察部门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十日内给付工资款。谁知期限一到,王某、马某却都“玩起了失踪”,怎么也联系不上,两队农民工群情激愤,纷纷到王某、马某家围堵、到劳动监察部门讨说法。这样来回折腾了一段时间,也没能找到王某和马某。无奈之下,41位农民工来到了濉溪县法院起诉。
这两组案件涉及人数较多,农民工情绪激动,县法院高度重视、研究决定一定要依法保护好41位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如果诉前调解能解决问题,不仅可以简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还能及时维护农民工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该院迅速启动了诉前调解程序,首要问题是必须通知到王某、马某,为此,县法院干警和王某、马某所在地村委会联系,又直接找到两人亲属专门进行沟通,让他们转告王某和马某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避而不见的后果。经多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沟通,王某和马某终于露面了。立案庭干警及时通知41位农民工到法院进行调解,3小时查明事实、讲明法律、倾心交流、分析利弊,41名农民工均分别与王某、马某书面达成了调解协议,问题得以解决。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濉溪县法院在探索诉源治理方面创新举措、深化案件“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并于今年3月出台《濉溪县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实施细则(试行)》,灵活运用多元解纷机制,把调解挺在纠纷解决最前沿。一是对进入法院的纠纷两次分流,即在立案前诉与非诉的分流,在立案后案件繁简分流;二是充分发挥诉前委派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作用,依托已搭建的商事调解中心、商会调委会、驻村调解室、律师调解室等平台化解矛盾;三是设置速裁快审团队,负责全院简案速裁快审,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特别是针对群体案件努力做到高效化解。
自今年4月初实施“分调裁审”机制以来,该院速裁团队共审结了民商事案件的67%左右,调解率达到78%,平均审理期限29天,较其他类型案件审理质效大幅提升。(董存生 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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