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濉溪县财政局召开机关支部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刘闯主持,全体机关支部党员参会。
会上,刘闯同志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以及部分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
会议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财政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扎实推动各项财政工作落实落细。(王璐璐)
